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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自清文学奖征文启事

1926年,朱自清先生在《现代生活的学术价值》一文中,呼吁打破“正统国学”的观念,改变崇古轻今的风气,倡导“现代研究”。他在创作和学术上躬行实践,成为新文学研究的开山。到了1930年代中期,叶公超先生在清华创办《学文》月刊,为清华中文和外文系的师生提供了一个发表创作与文学研究的阵地,校园文化的风貌为之一新。清华先辈们筚路蓝缕、垂范后世的努力,至今仍使我们感怀并受到鼓舞。为接续和传承清华百年文化精神与文学脉络,鼓励清华学子关注当代社会生活,激发文学爱好者的创作和批评热情,培育文学新秀,清华大学中文系特设立“朱自清文学奖”。

征文时间:

朱自清文学奖计划每年评选一次。每年的11月中旬开始作品征集,次年的6月30日截稿,9月中旬颁奖。

首届朱自清文学奖的征文时间:自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。

征文对象:

清华大学所有在校本、硕、博学生。

作品要求:

1、小说:五千到五万字,主题不限。

2、诗歌:字数不限,主题不限。

3、散文:字数不限,主题不限。

4、文学评论:两万字以内,评论对象限于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。

注明:来稿须为原创,且未在任何刊物或网络上发表过,未获过任何奖项。

投稿方式:

1、来稿以Word格式保存为“作品类型+题目”,发送到:zhuziqingwenxue@126.com

2、邮件请注明投稿人院系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性别、年龄、联系方式。

评审委员会组成:

朱自清文学奖的评审委员会由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组成。初评委员会由筹备组学生和有关院系的老师组成。终评委由著名作家和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担任。

终评委名单:

韩 少 功(著名作家)

欧阳江河(著名诗人)

李 洱(著名作家)

笛 安(著名作家)

罗 钢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
王 中 忱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
解 志 熙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
张 海 明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
曹 莉(清华大学外语系教授)

格 非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
评委会召集人:格 非

奖励办法:

1、在来稿的所有小说、诗歌和散文作品中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(不按体裁分别设奖)。

一等奖1名,奖金8000元。

二等奖2名,奖金各4000元。

三等奖3名,奖金各2000元。

2、文学评论奖2名,奖金各4000元。

3、所有优秀作品将集结出版(不限于获奖作品)。

注明:如果提交多篇同体裁作品,只可能有一篇获奖。

主办单位:

清华大学中文系

协办单位:

清华大学新雅书院

清华大学《文苑》报社

咨询电话:

15210563239,135200165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