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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~2013学年度春季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及课程安排的通知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精神,结合我校2012~2013学年度春季学期的安排,现将我校部分节假日放假及调课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清明节

1. 4月4日~6日放假调休3天。

2. 4月7日(星期日)教职工照常上班。

3.原排在4月4日(星期四)的课程调至4月7日(星期日)进行;4月5日(星期五)改上4月7日(星期日)的课程;4月6日(星期六)的课程照常进行。

4.原排在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程停上,所缺课时不补。

二、校庆及劳动节:

1.4月30日~5月4日放假调休5天。

2.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、校庆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教职工照常上班。

3.原排在5月3日(星期五)的课程与5月5日(星期日)的课程对调进行;5月4日(星期六)的课程照常进行。

4.原排在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、4月30日(星期二)、5月1日(星期三)、5月2日(星期四)的课程停上,所缺课时不补。

三、端午节:

1.6月10日~12日放假调休3天。

2.6月8日(星期六)、6月9日(星期日)教职工照常上班。

3.原排在6月8日(星期六)的课程与6月11日(星期二)的课程对调进行,6月9日(星期日)的课程与6月12日(星期三)的课程对调进行。

4.原排在6月10日(星期一)的课程停上,所缺课时不补。

校长办公室

2013年1月14日